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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方首次確認泛鑫涉嫌虛假銷售13億元套現10億元
  
  羊城晚報2013年8月26日A6版報道
  羊城晚報訊 記者孫毅蕾報道:攜帶巨款出逃併在斐濟被抓的泛鑫保險“美女高管”陳怡(詳見羊城晚報2013年8月26日A6版《保險黑洞美女誘人?》)。7月10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泛鑫公司實際控制人陳怡等涉嫌集資詐騙案,庭上,陳怡對被指控的犯罪事實並沒有異議,但她認為自己不是蓄意詐騙,只是構成職務侵占罪。
  被控虛構保險理財產品
  3000多人被騙8億餘元
  震驚保險行業的“美女高管攜巨款潛逃”案發生後,外界對於泛鑫虛假銷售的總體規模和套現數額,存在多個版本的猜測。10日的公開庭審,首次確認泛鑫涉嫌虛假銷售13億,套現10億。
  根據檢察機關指控,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陳怡分別伙同被告人江傑和譚睿(另案處理)以掛靠、收購等方式先後實際控制了泛鑫保險、浙江永力保險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和杭州中海盛邦保險代理有限公司。陳怡還與譚睿合謀,將保險公司的20年期壽險產品虛構成年收益10%左右的1年至3年期保險理財產品,騙取投資人資金,並將騙得的資金謊稱為泛鑫保險代理銷售的20年壽險產品的保費,通過保險公司手續費返還的方式套現。
  2010年2月至2013年7月,陳怡、江傑先後以泛鑫保險、浙江永力保險和中海盛邦保險的名義,與昆侖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浙江分公司、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浙江分公司等多家保險公司簽訂了銷售保險產品的“保險代理協議”,並招聘400多名保險代理人或通過銀行員工在江、浙、滬等地向4433人推銷上述虛假的保險理財產品計人民幣13億餘元,並利用上述手續費返還方式套取資金10億餘元;至案發,造成3000多名被害人實際損失8億餘元。
  檢察機關認為,陳怡、江傑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特別巨大並且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其行為均觸犯了刑法,應以集資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
  自辯否認蓄意詐騙
  認為只是職務侵占
  根據資料,陳怡出生於1979年,2001年大專畢業,2003年開始保險銷售,2010年擔任泛鑫保險總經理。泛鑫保代成立於2007年7月,2011年度完成新單保費1.5億元,業務規模在上海保險中介市場排名第一。
  法庭上,陳怡穿著整齊,面容清秀,說話聲音不大,她否認自己是蓄意詐騙。對被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的同時,她認為自己只是侵占了公司財務,應構成職務侵占罪。
  泛鑫的套利模式其實很簡單。上海保監局調查後表示,上海泛鑫保險代理有限公司擅自銷售自製的固定收益理財協議。通過分期繳納變一次性繳納、高額佣金、佣金再投保等手段,保險代理公司形成一個連環“黑洞”,迅速做大保費規模,套取保險公司資金。
  陳怡認為,這種“長線短做”的營銷模式,並非蓄意詐騙,她一直希望通過引進風投、上市等方式補上資金“漏洞”。
  法庭上還公佈了一個細節:陳怡共有9張儲蓄卡、5張信用卡。她通過代理人卡提現後,將錢轉入自己的私人銀行賬戶中,9張儲蓄卡的進出資金高達7億餘元。此外,在案發前5個月,陳怡信用卡共計消費300餘萬元。
  多次為情夫開脫
  稱其不完全知情
  “情夫”也為陳怡這位美女高管的故事更加增添了一份香艷色彩。和陳怡一起被抓並受審的江傑,是她的情人。儘管家有妻室,但江傑和陳怡還是一起辦理移民手續,一起攜巨款和首飾遠走他鄉。
  據悉,陳怡和江傑兩人2011年相識。2012年,陳怡以100萬年薪把江傑招到泛鑫公司旗下,擔任顧問,負責戰略和運營。
  2013年7月,陳怡、江傑通過套現,將4999.8萬元港幣通過地下錢莊轉至江傑在香港開設的賬戶後,攜帶83萬餘歐元等巨額現金和首飾、奢侈品等財物潛逃境外。他們先從香港去韓國,然後飛到斐濟。當時公安部發出“紅色通緝令”,向全世界190個國際刑警成員國發佈協查通報,並特別對斐濟及其周邊的澳大利亞、新西蘭等國進行了情況通報。最後在斐濟將已取得瓦努阿圖身份證、正準備乘機逃亡他國的陳怡、江傑攔截抓獲。
  庭審中,陳怡多次為情夫開脫。她透露,一開始她招聘江傑,是為了規範公司制度,並希望江傑能為公司找來風投,以幫助公司擺脫財務“窟窿”,取得更長遠發展。她說,為了不讓江傑擔心,她對公司的實際運營情況、及公司銷售巨額虛假保險理財產品的情況進行了隱瞞,江傑並不清楚公司的財務狀況和業務模式,他只負責戰略和吸引風投等方面。一直到2013年6月,在資金鏈瀕臨斷裂,無法隱瞞的情況下,她才跟江傑吐露了實情。
  江傑在去年6月前是否知情成為昨天庭審焦點。本案將擇日再次開庭審理。編輯:何平  (原標題:上海:泛鑫外逃"美女高管"受審 否認詐騙為情夫開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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